“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 真相大白后欲起诉老人”起诉的做法有点过了吗?

辅导员 发布于 2018-09-11 23:19:57 回帖: 150 | 评论: 23 | 查看: -

9月2日,浙江金华一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后面的老人突然摔倒。小伙下车去扶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老人妻子骂小伙儿没良心。

事发4天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

小伙对自己的遭遇愤怒不已,并指出自己好心得不到好报不说,来回警队的打车费、误工费也要自己承担,即便是真相大白后,老人的妻子也是无所谓地表示“你去告好了”。终获清白的小伙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

民警觉得起诉的做法有点过了。


大家觉得起诉的做法是有点儿过了吗?以后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还会不会扶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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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1楼
童生

支持起诉,希望增大老人讹人成本

2楼
大学四年级

支持起诉,要求登报道歉

3楼
研究生二年级

支持

5楼
幼儿园大班

不起诉 作恶的成本会越来越低,以后谁还敢扶老人?

6楼
博士后 爱美之心

哪里过了?这就是污蔑嘛。反咬一口的人该告!

7楼
初中一年级

当然支持起诉!如果没有监控证实小伙清白,那老人家成功诬陷好心小伙,就不过分了?

8楼
高中二年级

支持 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他是不是老人无关

9楼
大学三年级

一点都不过

10楼
解元 贤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

支持起诉

11楼
解元 庸庸碌碌 平平安安

很正当,不过分

12楼
高中一年级

一点都不过

13楼
研究生一年级

我一直好奇碰瓷和讹诈为啥不算敲诈勒索呢。同样好奇传销为啥不是绑架。

14楼
解元 不跟风,不跟风。
一点儿也不过分,支持起诉
15楼
大学一年级

支持起诉

16楼
辅导员 我是男的,不要叫我妹子,好肉麻,咦~

支持起诉,支持赔偿名誉损失。

17楼
三级副教授

支持起诉,大快人心

18楼
初中三年级 花去无消息,花落无痕迹,寄语多情人,花开当珍惜
坚决支持起诉
19楼
研究生二年级 由来是因,自然是果;在无常中快乐生活。

支持起诉,小伙子可以众筹一下律师费用,这样大快人心有助于社会风气正确发展的事情我一定要参加

20楼
一级讲师 不准回复匿名的杠精

过什么?一点都不过。多几个起诉的,就不怕讹人了

21楼
童生 小满即可,大满即缺。

必须起诉!支持小伙子

匿名人士116419
22楼
匿名人士116419

民警觉得起诉的做法有点过了。???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者怎么会这想?

23楼
一级讲师 不准回复匿名的杠精

这民警难道收了好处费?过了?凭什么这样觉得?要是没有监控,小伙不就该赔几万十几万了?

24楼
三级讲师

如果就因为他们是老人就可以胡作非为勒索诽谤吗?这些老鼠屎坏了整个社会风气,以后善良的人们谁还敢伸出援手啊?

25楼
博士

坏人都变老了!

26楼
大学三年级

敢于与不正之风作斗争,也是对社会负责任的表现

27楼
大学四年级 道可道,非恒道 名可名,非恒名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28楼
助理研究员 修行就是修正自己错误的观念

难得的一个帖子一边倒,支持!

29楼
大学一年级 攒钱买买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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