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明知是偷来的东西珠宝店老板还要收购

初中一年级 发布于 2017-02-27 15:43:27 回帖: 6 | 评论: 0 | 查看: -

    

    今年42岁的卢某,莆田人,案发前在石狮宝盖科技园附近经营一家珠宝店。2015年4月17日晚,三名男子(另案处理)来到卢某经营的珠宝店。其中,一名男子从背包里拿出一条银腰带出来,询问卢某是否愿意收购。卢某见银腰带的材质还不错,同意以每克1.8元的价格进行回收。经称重,该条银腰带重500多克,收购价950元。


    “还有一次是2014年10月份的一天,两名男子(另案处理)来到我店里,也是出售一条银腰带。”据卢某供述,他以每克2元的价格回收了对方一条银腰带,重800多克,收购价1650元。卢某还开具了一张收据给对方,知道其中一名男子为周某。卢某还供述,按照市场价格,当时的白银价格每克为3.4元,因知道对方的银腰带来路不明,又没有相关凭证,故开出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回收。

    经石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卢某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卢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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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1楼
初中二年级

收赃严惩,没有买卖…………

2楼
大学三年级
因为大家都有侥幸心理 万一没被揭发 他就赚了 平时回收270 他给小偷按200的价格 你说他有多大利润
3楼
百姓
要是收窨井盖也查得这么严,不就没人偷了。
4楼
二级讲师 素华映月只闻香

很多回收金银的小店都收赃啊

5楼
研究生二年级
哈,常事。就是管理漏洞。抓住了惩罚也是皮毛。做错事或做坏事的成本太低
6楼
三级教授 天尊
其实远不止这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