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定是商家

托儿所 发布于 2013-02-20 17:44:32 回帖: 3 | 评论: 0 | 查看: -
你好,校长,首先给各位版主说声对不起,我是用朋友的号上的,我是天和珠宝,因为之前没有读过关于发帖的各项规定,曾经在公共版块发了晒了宝贝,给过我警告,之后我仔细阅读了各项规定,才知道自己犯了很多错误。已经没有在公共版块晒货了。但是我对本站的有个疑问????我是翡翠商家不错,但是通过本站我接触了解各种宝石,水晶等,我很是喜欢所以回了很多贴子,只是出于自己的喜爱,我把自己08年买的红纹石拿出来给大家看,就确定是商家在晒货。。。。然后进黑屋,我知道因为管理人员不够,你们不可能每个都去差都去管理,这样会给你们带来很多不便,但是珠宝大家谈本来就是各种珠宝各个板块都有,为什么我是翡翠珠宝商,在宝石黄金等板块也要认定是商家呢?
回帖
楼主
1楼
托儿所
我知道现在关黑屋是要校长解除才能出来,但是我觉得在其他论坛我不是商家,只是一个喜欢珠宝的人,这是你们系统的不足或是人为的审核问题,所以我觉得这是你们的不足。你们不要不高兴啊,我回黑屋去了
楼主
2楼
托儿所
麻烦你们把帖子都删了吧,不需要了,谢谢。
3楼
校长 QQ:12003030 请直入主题,不回复客套话。
每个版块顶部写的很清楚。点击相关链接进入,如果您找不到 给链接。 http://www.giabbs.com/thread-4522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