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又有新解释(ZT哈)

研究生一年级 发布于 2017-02-28 14:04:14 回帖: 22 | 评论: 27 | 查看: -

叮咚,手机弹出一条新闻提示:最高法对婚姻法24条补充规定:非法债务不受保护


这条补充规定主要有两个解释: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是不是大快人心,终于不用再为人渣们的渣债务背黑锅了,那种串通别人给自己伴侣使绊子骗钱的“好日子”也走到头了。对于婚恋中的人渣,我忽然想吟诗一首:中国那么多兵器你不学,偏学剑; 上剑不学学下剑; 下剑招式那么多,你学醉剑; 铜剑铁剑你不学,去学银剑! 终于,你练成了武林绝学:醉银剑 ! 最后达到人剑合一的境界---剑人 !


在婚姻中,还有个法律小常识是特别用于保护女性的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中止妊娠(流产堕胎什么的)后6个月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除非女方同意。说起这个我想起个比较奇葩的事情,还有女的为了挽留自己丈夫,假怀孕,说啥也不让他离婚,哎~没听杨坤唱的那首《无所谓》吗:破碎就破碎,要什么完美,放过了自己,你才能高飞!无所谓~无所谓~~。


如果你们有婚前约定的行为,约定婚后财产怎么算,都是谁的等等的,只要形成书面形式,那就是你们自己乐意,可以不按照上面说的那些办,千金难买你俩乐意嘛,你们开心就好。


02

有的人知道自己老公和小三在酒店开房呢,带上亲戚朋友火速赶往酒店,破门而入,手机举起,先拍照录像收集证据,再狂殴一通,随后拿着手机中的录像要求作为事实证据,这时候你会发现,法院不认定这是证据呀,因为获取手段非法


破门而入或者进行殴打录像都被认定是侵权,侵权得来的证据法律就会认定为不合法。其实这事挺难界定的,难道要等屋子里俩人啪完了,再礼貌性的敲门“您好,我可以进来吗?”一进屋,俩人就是不承认,非说是在屋子里研究剧本呢,你咋办?但往往法院会送给你一句话:法律就是法律,就得这么办。

还拿王宝强马蓉这事来说,马蓉和宋喆搞婚外情,这事咱得挥舞起道德的大棒狠狠的捶打他们,可这事在法律上宝强无能为力呀,《婚姻法》里说了,夫妻相互忠实是当做一种道德提倡,一般的婚外情和通奸只能由道德来调整。


那么哪些事可以认定对方是过错一方呢?

  • 证明重婚、与他人同居,搜集与事实相关的照片、信息聊天记录、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据(刚说了,不管是录像录音照片,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不然法律不承认

  • 证明家庭暴力、疟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搜集医院证明、法医鉴定、证人证言、录音录像以及报警记录;

  • 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搜集证人证言、录音录像等,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保留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 证明分居满两年以上的,搜集房屋租赁合同,社区居委会以及物管出具的居住证明等。

看了以上,只能感叹一句:难怪这么多人在婚姻都破裂了还不离婚,离个婚真麻烦。


03

很多人尤其是女人把爱情看得可神圣可神圣了,觉得两个人结婚了,还防着对方,那这样的婚姻有啥意义?这个“防着对方”是啥?就是咱们经常听说的婚前财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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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一段比较重复,            懒得读的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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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婚前财产公证都是公证一些未来比较难举证的东西,比如存款啦、玉器首饰啦、收藏啦等等这样的贵重物品,房子车子这样的财产一般都有实名登记,好举证,刚才说的那些不好举证,离婚的时候容易说不清楚,那就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一下。


很多人认为这个挺伤感情的,这特么婚还没结呢,先要说好了哪些是你的,哪些是我的,说出去太没面子了,两个人如果互相相爱,还用在乎你的我的啊,都是共同的。


But,这不就是为了万一两人不相爱了,都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嘛,到时候感情没了,你再连点财产也没有了,找谁哭去。除非你是《离婚律师》里的吴秀波,有的是能力,老子净身出户照样能把财产挣回来,那你就不用怕,纸币随便花,硬币随便造。


尤其是女方的收入远高于男方的,更有必要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了,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财产不会男方欺骗侵吞,这就是你的底气


你看看那些男方渣到不行的,还不敢离婚的女人,不就是自己没底气嘛,很多时候还要把锅甩到孩子身上,孩子招谁惹谁了,是你不敢离婚,关孩子什么事,你以为孩子在这个名存实亡的家庭里会幸福呀~


谁都希望两个人未来能白头到老,可世界就是这样,总有万一,总有人是会变的,当另一方变了的时候,我希望你能抓住属于自己的那份财产,那会是你救命的一根稻草。


Ps:法律是个好东西,在我查资料写文章的时候我就越来越觉得,人必须要学点法律知识,尤其是法律常识,一个是你和别人交流的时候有话说能帮助到别人,一个是自己懂能少走很多弯路,比那些只知道打嘴炮的强多了,以前我以为“打嘴炮”是“口活儿”的意思呢,哈哈,不好意思,开车了,赶紧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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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1楼
高中三年级 客户虐我千百遍,我待客户如初恋

楼主被伤过吗?

楼主
2楼
研究生一年级
原文太长,我把大家估计知道了的删掉了哈
3楼
助理研究员

我家我不管钱,工资卡交给我老公管,因为完全信任他,我管家我们俩早就喝西北风啦,哈哈。有人值得我相信,真好

4楼
三级讲师

感觉楼主应该写过论文,说理比较透彻

5楼
博士后
你下载的哪家新闻啊?我 这个大 黄易(网易)整天都是带色的,看得闹心,有用的新闻发的少。
6楼
大学四年级
关键在于证据的取得
7楼
研究生二年级

这新闻大大的好

楼主
8楼
研究生一年级

虽然这个也很难认定. 比如赌博成性,怎么界定啊.出轨都不好界定呢. 怎么界定虚构债务呢?

不过好歹有这样的规定了,比没有还是强些

匿名人士390310
9楼
匿名人士390310

然并卵的改法

10楼
大学一年级

我觉得楼主说得非常正确,强烈赞。

但是我同时也觉得好像自己越来越强越来越理智,就越来越难找对象了。

11楼
秀才 有时候,失望到一定程度后,反而会开出一朵花来,那朵花的名字叫
我把我的小金们都拿去我妈家,万一,我说万一,我就说这些是赠送给我妈了
12楼
研究生一年级
亲亲大人写得忒好了,必须马上关注你
13楼
博士后 我愿与你一日三餐。
是啊  爱情不存在了 还坚持什么呢 感觉都很痛苦
14楼
研究实习员

好复杂

15楼
小学二年级
02,如果带着警察去破门,好像就是合法了
16楼
研究生一年级
引用15楼 02,如果带着警察去破门,好像就是合法了
用尽我的洪荒之力为层主点赞
17楼
进士
学习了,多学点法律有好处。
18楼
举人 一个坛子好多坑
楼主第二条说的:有的人知道自己老公和小三在酒店开房呢,带上亲戚朋友火速赶往酒店,破门而入,手机举起,先拍照录像收集证据,再狂殴一通,随后拿着手机中的录像要求作为事实证据,这时候你会发现,法院不认定这是证据呀,因为获取手段非法

的确是这样,但是虽然证据无效,但是却会影响法官的裁决,所以说如果有的话,还是要上报法庭,哈哈哈

19楼
研究实习员
可怎么证明是虚假债务呢?这要谁举证呢?本来就应该让债权人证明是共同债务才对吧。这样债权人就会要求夫妻共同签名,也不会有虚假债务了。为什么法律的补充条款不能一步到位呢?!
20楼
解元 庸庸碌碌 平平安安
昨天碰巧看网易新闻,看到了
21楼
三级教授 天尊
这个可以有
匿名人士290266
22楼
匿名人士290266

非法手段取证和侵犯他人隐私的取证都不采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