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合同法,入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不满一年内签订的,未签订合同的月份赔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才签合同的,视为直接签订无固定期合同。 但是,你需要证明你已经在该公司工作了一年半以后才签订的合同,比如,用你的工资条、工资卡流水、考勤记录来证明。 带你的合同、以上的证明,去本地仲裁咨询下,因为虽然法律有规定,但你当地仲裁是执行机构,你先去仲裁,结果不理想还可以起诉。 既然你撕破脸了,那就告单位,1、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2、无固定期合同,无理由解除,按2N赔偿,也就是5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最后一句: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