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买了个学区房,房产证上写了经济适用房,是卖家(外地人没有本地经济房购买资格)2011年从上一手卖家处买来的单位宿舍,中介说已满5年,而且已经交易过一次了,可以正常交易了。当时怕有问题,还特意咨询了房屋交易中心上班的朋友,说的确可以正常过户。就买了。
上周办完过户手续,交了税,这周去土地局,结果说土地还是划拨性质,土地证好像还在学校,又说要找原单位领导要证,又说要全体业主交土地出让金才能办。我心里万头草泥马奔过。
当时也在网上做了一些功课,研究了下政策。基本都是说经济适用房满5年交了综合地价款/出让金就能正常交易。我买的这房,已经交易过一次了,房产证都出了,按理,不交钱也不能上市交易啊。到我这,不动产证办不下来……后来又说可以办放弃土地权利的不动产证……今天跟土地局的人撕了好久,都说地随房子,我正常买来的房子,凭啥要我放弃土地……
再给姐妹们提个醒,买学区房一定要去查户口,一定要去……我这房子中介去派出所查的时候是空户,卖家又说是外地的没迁过户口进来,我不嫌麻烦又去查了一次,结果上上卖家的户口还在里面,说是房屋地址有变更,上次查的原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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