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佐证是应该的啊~~要证明很简单的~~提供在一起的户口薄啊~~户口没在一起的~~就到当地居委会或民政局开证明啊~~本来律法就是很严谨的事~~不能因为当事人嫌麻烦就顺便说政策死板~~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偶反正看不来那种自以为是,不拿规矩当回事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