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坛内懂法律或相关报案流程的坛友:1、我有飘花镯子购买收据发票及刷卡单、翡翠鉴定证书,及一系列照片视频证明此镯子所属权是本人。2、在得知镯子还在情况下要拿回,此代购不愿意给回,便改口说已出并即刻垫资4.5给我。3、确定镯子12月19日在我要追回情况下镯子确实还在代购手上并未出售,变相让我强卖的情况下这种是否已构成诈骗?金额已超过10万能否构成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