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卖家,主动给是敞亮,不给是权利。关键在于不要欺骗。作为买家,说实在的,有要求卖家保真/正的权利,却无要求卖家亮底裤的权利。举个例子,同一个包包,市场价3000。甲——年会中奖所得,全新,现2400出。乙——正价购得,全新,现2800出。在我看来,二者都没问题。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