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建议的解决办法,如果我是商家 我就接受了;
如果我是顾客 我会坚持法庭见,大家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此案关键在定价
都说玉无价,说的不是它价值连城,而是说它没有定价标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爱玉的人 接受商家报价 那达成的就是他们的价
但现在是个不吃这套喊价还价规则的人来面对,现在要回归商品价值本身了,在这个基础上,确定价格 成了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