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次失败的镶嵌经历

硕士 发布于 2014-07-13 23:37:34 回帖: 99 | 评论: 1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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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楼

有风险告知是应该的,但是告知概不负责就有问题了。
说句不好听的,既然概不负责,碰见奸商,你邮去个好珊瑚,他给你换一个已经破损了的,然后告诉你就是你那个,损坏了我不需要负责。那客户都找谁说理去。
告知风险,并承诺损坏视情况赔偿才是正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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